攻略
男子去给人家当上门女婿,想要10万元彩礼给父亲治病,想法是好的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只要女方家长同意,自己也愿意做上门女婿,对于这种两情相悦的事情,没有合理不合理的问题。
其实在城市不存在当上门女婿的事情,因为现在的城市中,处于适婚年龄阶段的人,大都属于独生子女,比如我就只有一个女儿,我女儿结婚时,婚房是我买的,女婿家父母由于是再婚家庭,女婿早就不愿意在家跟着父亲和继母一块儿生活了,虽然他们家住的是大别墅,但女婿还是选择来我家住跃层。
女婿在我家居住,但也不属于上门女婿。成都城市青年结婚没有什么彩礼的风俗,只要男女双方情投意合,男方家或是女方家都没有索要彩礼的习俗,看好日子,定好酒店,请客结婚就行了。但我女儿结婚,由于对方的家庭的特殊情况,从定结婚日期、到订酒店,婚礼设计,到婚礼举办都是我们这边负责,女婿全程参与,亲家只负责请他们家的亲友到场喝喜酒,参加婚礼就行了。
(资料图)
女婿到我家居住以后,他们住在一楼,我们住在二楼,由于是跃层,大家互不干扰,只是家务活都是我们干,小两口除了工作,吃饭以外,平时很少上楼,我们也不干涉小两口的生活,过年节我们要督促小两口回家看女婿的父母,这也是为了缓和和亲家的关系我们必须要做的。
我也不知道我女儿女婿的这种关系算是上门女婿,还是算女儿嫁过去,结婚时新娘接亲时,是从我的老房子接到我家新房子,也是在我家新房子给女婿的父亲和继母倒茶,接受儿子和媳妇的跪拜。像我女儿女婿这种结婚的模式,其实在城市中是非常普遍的,最多也就是小两口在哪里居住的问题。
虽然成都不存在彩礼的问题,女方都不需要彩礼,如果我女儿找到一个外地老公,需要彩礼,这种行为我肯定是不会同意的。毕竟自己将女儿含辛茹苦养大,我还也要倒贴送给人家,这种事情估计没有几个家长会同意,或是愿意。
但女儿和女婿结婚以后,或是恋爱关系确定以后,我看上了这个女婿,认可了这个准女婿,如果他的家庭条件不好,或是因为父亲生病了,女婿或是女儿如果没有办法承担医疗费用,那么我们作为父母也会支持女儿女婿的。只有女儿好,女婿好,父母的日子才会好过,正好我们有这个能力,不要说10万元,就是50万元,只要我们有这个能力都是会无偿支持的。
但同样在四川,各地的风俗习惯就大不相同了。农村招上门女婿是完全不同的,比如女方要给男方家彩礼,确定关系要结婚以后,都是在女方家里办,迎亲队伍要从男方家将女婿接到女方家里,婚礼是女方家里举行,生了小孩要随女方姓。
以我们老家的风俗习惯,彩礼是要给的,但也没有要彩礼钱的习惯。虽然没有这种习惯,但如果女方父母真的喜欢这个女婿,女儿也喜欢这个男子,婚前给男子10万元作为父亲的看病费用,估计问题也不大。
但女儿对这个男人如果要给钱也会喜欢的地步,女儿的父母为了女儿的婚姻大事,也愿意出这10万元钱,那也就没有合理不合理的问题。但不一定非要称为是彩礼钱,而是一种亲情关系的互相帮助。
综上所述,彩礼本身就是一种陋习,我们老家农村的彩礼就是送几次东西,不涉及到现金交易,不管男女都是如此。但在北方地区,彩礼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事情,既然嫁女儿要彩礼是合理的,那么娶上门女婿我认为也是合理的,一切要从当地的风俗习惯,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出发。合理不合理不重要,关键是你情我愿。
关键词: 风俗习惯
攻略
装备
商城